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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工作职责
2014-07-02 17:17  

审计处
   审计处在校领导的领导下,依据国家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开展审计工作。对学校各类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学校资产完整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其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及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决算、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

2.负责学校处级及以下党政负责人任职期间履行经济管理职责情况的审计监督和离任审计。

3.负责学校基建、修缮工程、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工作的审计监督。

4.负责学校基建、修缮工程的概算和预(结)决算审计监督。

5.负责学校及所属单位执行财经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执行及风险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

6.负责对学校及所属部门、单位对外签订经济合同进行审核。

7.接受校办企业的委托,开展校办企业的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8.负责对学校财务收支及其他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问题提供审计咨询服务。

9.负责制定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参与研究拟定学校内部控制制度。

10.负责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

11.完成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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