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网站导航组件在当前页面和配置下,没有获得可显示的导航项。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校各部门职责 >> 正文
 
教务处工作职责
2014-07-02 17:15  

教务处

教务处是在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学校实施教学管理的综合职能部门。在为学校优化专业设置、提高办学层次、深化教学改革、提升办学水平和质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制定、专业设置、结构调整、教学水平评估;组织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及实施;研究制订有关教学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教师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技能竞赛项目申报、推荐及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日常教学检查;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教学做一体”课程、顶岗实习、毕业实践环节、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工作;负责教学任务下达、课表编排及协助教学督导室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3.负责联合培养学生的管理文件修订、日常教学管理、学籍异动、考试成绩分析、各级各类考试与竞赛的组织和管理;负责与院系部和天津科技大学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学生成绩报送工作。

4.负责组织学校教材计划汇总征订、供应、教材出入库、教材收退费核算与管理;组织学校教材建设规划,自编教材(讲义)的选用、编写、出版印刷及教学资料、试卷的印刷工作。

5.负责校内外各级各类考试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6.负责学生学籍管理、成绩管理、休(退)学、学生违纪处分、电子注册、毕业生的毕业资格的审定与毕业证书的发放及办理各类学历证书(证明)。

7.负责学校专兼职教师教学和教学建设工作量、课时费审核与管理及教师专项教学经费的管理与执行工作。

8.负责组织和协调各级各类学生技能竞赛。

9.负责组织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全国高职专业建设与职业发展管理平台的填报。

10.负责全校教室分配、协调工作。

11.负责本部门及教学信息化建设。

12.完成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关闭窗口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洛河道2号(邮编:300410)电话:022-5919 8850 / 8851 传真:022-5919 8851
Copyright © 2014 天津职业大学版权所有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