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网站导航组件在当前页面和配置下,没有获得可显示的导航项。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校各部门职责 >> 正文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工作职责
2014-07-02 17:16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含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12.1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是在校党委、行政领导下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全校实验室管理与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

1.按照学校和市教委对实训室管理规定,负责对校内实训室的宏观管理。推进实训室改革,优化管理。

2.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负责对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管理和资产处置工作。

3.负责学校行政办公、教学设备的采购工作,履行政府采购招投标手续。

4.负责学校家具、实训室小型工程装修的采购工作,履行政府采购招投标手续。

5.负责学校公共教学家具、设备及大型教学仪器设备维修工作。

6.负责全校教辅人员培训及考评工作。

7.依据建设方案负责实训基地与实验室设备采购计划的论证、审核,并实施政府采购。

8.负责统筹规划校内实训室(基地)专项经费的使用,房屋、设备等资源的调配和共享。

9.负责校内实训室设备管理信息收集、统计工作,按规定上报有关统计信息。

10.监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的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后附)。

11.负责本部门信息化建设与信息更新工作。

12.完成上级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12.2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隶属于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主要负责由学校和教务处统一安排给该中心的课程教学的保障工作,并保证所管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设备的正常使用与日常维护。其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计算机文化基础课、公共基础课实验教学保障工作,并负责多媒体教室维护管理工作。

2.负责计算机教学中心机房设备维护、使用技术保障支持工作,保证设备使用率、完好率。

3.负责多媒体教室日常使用管理工作,保障多媒体教室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

4.负责计算机房业余时间对学生开放管理工作。

5.在保证教学工作前提下,同相关单位合作开展现代教育教学培训工作,提高设备利用率。

关闭窗口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洛河道2号(邮编:300410)电话:022-5919 8850 / 8851 传真:022-5919 8851
Copyright © 2014 天津职业大学版权所有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