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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工作职责
2014-07-02 17:07  

保卫处

    保卫处是学校承担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履行对校内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服务职能,落实安全管理法规,完善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并协助、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党委、行政的指示精神,拟定具体工作制度、工作计划,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制;与公安等部门协作,共同维护校园秩序并做好周边安全的治理工作;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3.做好学校政治安全工作,落实维护校园稳定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及情报收集,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维护学校稳定。

4.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依法依规组织制定和落实相关制度,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5.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及正常运转情况,做好消防检测与维保工作。

6.负责校园治安管理工作,加强各项防范措施,协助公安机关处置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等;做好保安队伍的合同监管。

7.负责对校内大门、道路交通、重点部位、建设施工以及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协助相关单位做好各级各类到校人员的警卫工作。

8.维护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做好安全监控中心管理,实施校内24小时监控及消防值班,负责重点部位消防、治安等技术防范系统的管理、使用、维护工作。

9.负责学校教工集体户口和流动人口的户籍管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口的管理。

10.负责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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