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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职业大学2016-2017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7-10-31 10:03  

为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并深入推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我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要求及市教委工作部署,针对学校年度信息公开执行情况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9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2016-2017学年度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天津市教委相关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持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以“校领导主抓,办公室牵头,专职人员负责,各职能处室、院系部积极配合”的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建立了通畅、高效的运行机制。在2014年确定的《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基础上,深挖清单中的各类公开事项,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学校事业全面发展。

围绕师生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及关乎师生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严格对照《公开事项清单》中的9大类44条公开事项,针对学校基本信息、招生考试、财务资产及收费、人事师资、教学质量、学生管理服务、学风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其他事项等共九个信息公开工作领域,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工作,拓展公开信息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发布信息的时效性更强,切实做到及时公开、有效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6-2017学年度,我校共发布信息4900余条。其中,通过校园网站主页发布学校重要新闻317条,部门动态109条,学院动态185条,图片新闻32条,视频新闻8条,转载其它媒体关于学校的各类报道23条。主页发布各类公告29条,校讯通短信平台发布校务信息公开提示203条,刊发校报8期,学习专刊4期,制作校内宣传橱窗10期,学校官方微博、微信等在线客户端发布相关信息2470余条。通过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实时发布各类信息,播放宣传视频,配合学校各类工作开展,上一学年度校内电子屏共发布信息1000余条。此外,校内各单位也通过自身二级网站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对于受广大师生及社会公众关注的重点工作,相关部门坚持不断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学校各项管理工作更加公开、透明,面向全体教职工的内部办公网2016-2017学年度发布校内通知及公示公告412条,网站刊发公文91件,有效保障教职工对学校各项事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学校基本信息。

有关学校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机构设置、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等办学基本情况均在学校主页和信息公开网上得到体现并实时更新,链接:http://www.tjtc.edu.cn/xxgk.htm。学校章程草稿现已拟定,预计本学年内完成并公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开,

链接:http://xxgk.tjtc.edu.cn/xxgkzd.htm。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学校主页和信息公开网公布,

链接:http://xxgk.tjtc.edu.cn/index/gkxx.htm

其他事项公开情况见《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2.招生考试信息。招生信息方面。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及途径推进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加强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和纪检监察,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建立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考录信息,公开保送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公布校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及考生咨询、申诉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校招生信息网站、招生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公布当年招生政策、招生章程,分省市、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专业介绍、专业费用等信息;开辟报考指南专栏公布近三年我校在各省、市、区录取的分批次、分科类最高分、最低分,为考生志愿填报提供参考。

在考生志愿填报时期间,举办校园开放日和参加外省市高招咨询会等系列活动,同时,开设专线咨询电话,利用网站、微信、微博、QQ等多种途径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录取工作结束后,第一时间在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并利用短信平台将录取结果和通知书寄送进度等及时告知考生。

招生录取整个过程中,畅通监督渠道,对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切实做到“有诉必应”、 “有诉必处”、“有诉必回”。所有参与招生录取人员均需参与招生录取专业培训,并签订承诺书,自觉接受校纪委的监督检查,着力提升服务意识,做到一切为了考生、切实服务考生。

为维护招生录取、学籍管理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0号)文件精神和《天津职业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细则》(津职大〔2014〕63号)文件要求,对报到新生通过通知书审核、本人比对、档案审核等步骤进行全面资格复查,对艺术类新生除常规审核外还开展了专业测试复核工作。新生复查工作期间公布纪检监督举报电话,未发现违规事宜。

就业信息方面。一是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每学期,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多渠道收集国家、天津市及相关部门出台的就业政策,及时通过学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就业指导课程、学校大屏幕、就业工作会议、就业QQ群以及毕业生就业指南、就业导航报、官方微信平台等形式对即将毕业的学生进行宣传,努力使每个毕业生及时、准确掌握当前相关就业政策。使毕业生在求职择业中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二是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每年11月,学校通过就业信息网、发布毕业生专业介绍,公布当年毕业生规模及生源结构。在学校官网、就业信息网公开当年毕业生就业追踪调查报告、社会需求和培养年度报告等,发布当年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就业流向等统计信息。

三是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将于2017年底完成2017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报告完成后将在校园网、就业网上发布。并于发布后一个月内将报告电子版和网址链接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财务信息公开方面,本着“阳光财务”的目的,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

一是财务管理制度公开情况。财务处网站的“政策法规”和“校内规章”栏目中,对国家现行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和校内财务制度进行了公开。

“政策法规”栏目主要包括:《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财务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网址为:

http://cwc.tjtc.edu.cn/zcfg.htm。

“校内规章”栏目主要包括:《天津职业大学提升办学能力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天津职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天津职业大学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天津职业大学公务卡管理办法(修订稿)》、《天津职业大学教职工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天津职业大学财务审批权限(试行)》、《天津职业大学财务报账规范》、《规范报账知识问答》、《天津职业大学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修订)》、《天津职业大学往来款项管理办法(修订)》、《天津职业大学培训费管理办法》、《天津职业大学预算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网址为:

http://cwc.tjtc.edu.cn/xngz.htm。

二是年度预算公开情况。经我校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我校在2017年3月7日对外公开天津职业大学2017年财务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网址为:

http://xxgk.tjtc.edu.cn/info/1017/1312.htm。

三是年度决算公开情况。经我校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我校在2017年9月1日对外公开天津职业大学2016年财务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网址:

http://xxgk.tjtc.edu.cn/info/1017/1319.htm。

四是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公开情况。我校各项收费项目均已在市物价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学校网站中对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投诉方式进行了公开,网址分别是:

http://cwc.tjtc.edu.cn/info/1005/1114.htmhttp://jds.tjtc.edu.cn/info/1029/1141.htm

国有资产方面,注重对资产、采购等工作的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资产管理制度公开,学校于2016年11月7日在办公网发布了“天津职业大学关于印发《天津职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6〕107号”国资处在部门网站上也对此文件进行了公开,方便大家查阅。

二是在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全部受捐赠财产已纳入固定资产账并通过办公网向各单位发布资产情况。捐赠财产的入账管理依据津津职大〔2016〕107号第4章执行。国资处定期将相关资产情况在部门网站上进行公开。

三是仪器设备等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国资处严格遵照国家和天津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公告,成交公告,政府采购合同均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的同时国资处在部门网站上转发相关连接。

四是校办企业方面,配合学校定期做好资产清查,按照天津市相关文件指示精神做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与发证工作。2017年5月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我市市级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与发证工作的通知》,校办企业汇通仪器设备公司开展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与发证工作;2017年7月按照《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的通知》(津教委财〔2017〕14号)要求,由国资处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校办企业汇通仪器设备公司按照学校要求,及时上报各类资产清单及照片。

4.人事师资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方面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涉及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人员招聘、教师聘任、岗位设置、职称评审、聘期及年度考核、薪酬待遇、师资培训等方面,关系教师个人的成长和利益的问题,信息公开方面力求将制度信息公开、透明,为保障学校的民生,营造和谐、稳定、积极、公正的工作氛围和学术环境提供有效的制度支撑。

一是公开招聘工作,招聘方案和计划在学校主页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范围大纲、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在网上公示,公示环节也在网站进行公示。2017年,招聘工作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分为博士和硕士两类人员的招聘,下半年又增加了辅导员和组织员的招聘。所有的招聘内容均在网上进行了公示。

二是职称评审,我校自2014年开始实行专业技术人员“以聘代评”,2014-2015年仍执行教委职称评审文件,2016年我校按照教委的文件制定了学校的实施方案、细则、各系列评审条件,所有文件及核心刊目录均在人事处主页公开。

三是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公布在校内办公网和外网:

http://rsc.tjtc.edu.cn/glwj1/gwsz.htm公示。

四是绩效工资设置调整方案已在校内办公网公示。

5.教学质量信息。学校紧密结合教学、教务管理的实际发展情况,扎实规范、有效及时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师生和社会关注的教学、管理问题。

2016-2017学年,对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主讲专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专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专科教学质量报告;学风建设机构等所有教学、教务管理中所涉及的政策、制度、程序、评审标准及结果均以发文、纸质材料或通过网站及时予以公开和公示。从2016年9月1日到2017年8月31日,通过教务处网站公开各类信息资料和文件36条,通过教务处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2条,此外还通过办公网发布部分半公开信息,使广大师生对教务处的工作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是基本信息。《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学校原有教学科研工作委员会等部门文件,现正按照新的文件要求修订,拟定新的学术委员会,明确相关职责,目前还未形成年度报告信息。

二是教学质量信息。2016-2017年度专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为92.6%,全校共开设课程2332门,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学时比例为1:1,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为13.6%。2016-2017年度教授主讲专科课程的比例为100%,教授授专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为12%。全校共开设53个专业(不含方向),撤销应用电子技术、汽车电子技术2个专业,成功申报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增材制造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2个三年制专业,以及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物流管理、旅游管理3个二年制专业。在招生就业处网站可对外进行公开查询专业设置情况等信息,同时在2016-2017年度质量报告、填报数据平台中有体现和介绍,专科教学质量报告上报教育部,并在网站公开。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通过学生手册的形式发放给每一名学生,在新生入学教育中进行集中宣讲,并在教务处网站公开,对于修订的内容及时以学校文件的形式下发各教学单位。同时将涉及师生的教学管理工作流程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为广大师生办理教学相关工作提供便利。

围绕学生教育管理中心工作深化信息公开,将学生教育管理重点工作、涉及学生利益的事项及时向师生公开。学生资助制度(包括: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违纪处分等)通过印发新生手册、学工部网站专栏发布,学生评优、困难生资助等信息通过学工部网站、学生处微信平台以及校内电子大屏幕公示等方式公开。除此之外,学校也利用新生入学教育、年级大会、班团会等形式向学生介绍学校的各项资助奖励政策以及各项评比的结果等,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透明度。

涉及需要公开事项的相关管理制度如有变化及时修订并通过当年学生手册和学工部网站进行更新,确保学生查阅到最新的管理办法;涉及到随时发生的需要公示的事项,如:奖学金评比、困难学生认定、违纪处分等,及时发布,明确标注:公示内容、公示时间、举报电话等。

7.学风建设信息。学校学术委员会通过召开会议的方式,通过首届学术委员会人员名单,具体的章程及人员名单经办公网公文栏向全校公开,经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内容经办公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全校范围内公示。2016年11月30日,学校召开第一届天津职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大会,通过了首届学术委员会人员名单,2016年12月7日学校正式下发关于《天津职业大学关于成立学校学术委员会》津职大[2016]129号文,在办公网最新公文栏公开;2017年10月23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将横向科研项目视同为相应级别纵向科研项目”,并将审议通过内容在办公网通知公告栏公示3天。

建立了全过程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开发了具有我校独立版权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系统,涵盖了日常教学监控、教学评价、实习实训等业务过程,提供了统一的业务处理环境;加强了教学监控、师生评教、信息共享和综合利用,有效形成了信息化管理运行机制;加强了数据统计与分析,为有关部门信息利用、分析决策提供支持。同时,该系统涵盖了移动监控功能,满足了移动办公需求。系统为全部在校生提供了实时评教的功能,为教师教学方法的改进与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渠道。

8.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通过办公室网站对外事相关规定进行公开。

9.其他。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以文件或通知形式在办公系统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二级网站公布。有关巡视组反馈意见的传达已经以召开专题会议的方式进行,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按照市委巡视办统一要求,在指定媒体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公布的《信息公开指南》涵盖校务公开信息程序、公开形式及受理部门联系方式等信息。2016-2017学年度我校未接受到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6-2017学年,在校师生和社会各界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关注度较上一学年有了很大提高,特别是在招生就业、财务、职称聘任、奖助学金发放等受重点关注的工作方面。学校深入落实《公开事项清单》,各部门高度重视,公开信息量增加、及时性提高,公开渠道和方式更加信息化、多样化,此项工作得到了师生和社会各界的认可,收获满意评价。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受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6-2017学年,我校未收到因学校信息公开而发生的举报或投诉。

六、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在进一步厘清《公开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强化各部门信息公开意识,拓展信息公开渠道、范围、深度,取得了一定成绩。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校领导主抓,办公室牵头,专职人员负责,各职能处室、院系部积极配合”的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效用,牢固树立信息公开意识,各职能处室及教学单位能够对照清单,主动、及时地公开本部门应公开信息。

公开形式上,依托学校主页、信息门户网、信息公开网及办公系统、各二级单位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载体,结合传统纸质媒介和各种新媒体渠道,让各类受师生关注的学校事项信息得以及时有效地公布。信息门户网集合了我校各主要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协同办公系统、教务管理系统、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资产设备管理信息系统等在内,并配有教学院(系)和职能部门各类二级网站直通链接,全校教职工均可直接登录进行查询。全校100%的单位拥有本单位(部门)的主页。全校范围使用的管理信息系统22个,涉及学生管理、教学、科研、财务、组织、人事、资产、实验室和设备、学生注册与就业指导、网络、图书、档案和后勤等各方面的管理与服务。信息公开渠道的网络化、集成化确保了各类信息能够更全面、更及时地公布。

虽然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公开事项清单》中事项的落实尚需进一步细化;各二级部门之间信息公开工作进展还需更及时、平衡;部分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还需建立更完善的体制机制;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网站还需继续完善。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阶段学校拟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师生为目的,强化对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师生关心的重要信息的公开力度,健全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方式,保障社会和师生们获取信息渠道的畅通。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信息公开部门干部及在校师生对此的认识和参与积极性。把针对信息公开相关文件、业务知识和专业操作技能的培训纳入计划,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加强部门间工作交流和监督指导,积极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进程。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特此报告


天津职业大学

二○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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