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职业大学2023—2024学年
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要求并深入推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针对学校年度信息公开执行情况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2023-2024学年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天津市教委相关文件要求,持续深化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围绕师生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及关乎师生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深挖清单中的各类公开事项,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学校事业全面发展。最终确定学校基本信息、招生考试、财务资产及收费、人事师资、教学质量、学生管理服务、学风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其他事项等共9个信息公开工作领域,切实做到及时公开、有效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学校基本信息
有关学校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机构设置、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等办学基本情况均在学校主页和信息公开网上得到体现并实时更新,链接:http://www.tjtc.edu.cn/。学校章程、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已经在校内办公平台公开。链接:规章制度-信息公开网https://xxgk.tjtc.edu.cn/list.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014。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学校主页和信息公开网公布,链接:http://xxgk.tjtc.edu.cn/index/gkxx.htm
学校工会及时将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活动信息等事项在工会网页予以公布,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学校充分发挥校内媒体推进信息公开,截至目前共编辑刊发校报8期;设计制作宣传橱窗1020平米;道旗960对。有效保障教职工对学校各项事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招生考试信息
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将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简章、考试办法等及时上报,通过审核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并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招生计划下达后,及时在招生信息网公布分省、分批次、分科类、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招生专业目录、专业介绍等信息。
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开辟报考指南专栏,公布近年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录取的分批次、分科类最高分、最低分,为考生志愿填报提供参考。建立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考录信息,公开免试保送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并公布校纪检监督电话及考生咨询、申诉渠道,切实做到“有诉必应”“有诉必处”“有诉必回”,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在考生志愿填报期间,开展多元化的招生宣传。由专人负责阳光高考在线咨询平台考生问题咨询,通过抖音、腾讯会议、微信视频号等多平台举办填报志愿直播宣讲活动,在招生信息网开设招生简章、招生计划专栏,设置招生咨询专线,利用网站、微信、QQ群等多种途径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各省录取工作结束后,第一时间在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咨询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
为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切实做好学校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工作,充分保护学生权益,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市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津教党〔2021〕54号)等文件要求,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新生报名资格、身体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等进行复查。我校结合招生工作实际,对入学新生开展了档案核查、户口迁移证核查、加分及保送资格复查、艺术类专业复测、空中乘务报名条件及专业测试视频核查以及身体条件复查等工作。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在每学年的各个就业时期,积极收集国家及天津市相关部门出台的有关就业政策与活动,及时通过学校就业信息网站予以转发、宣传,同时辅以学校就业指导课程、校级就业工作会议、官方微信公众号、系统平台信息推送及大屏幕展示等多项措施,面向全体学生进行信息推广与宣传普及,帮助毕业生及时、准确了解掌握相关就业政策,在生涯规划与求职择业的过程中,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每年9-10月份,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通过就业信息网、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各学院、专业应届毕业生规模及生源结构,并于年底前在学校就业信息网以《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形式公开发布当年毕业生去向落实率、就业流向等统计信息以及就业相关报告。
将于年底前完成2024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与发布工作,并于发布后一个月内将报告电子版、盖章扫描版及网址链接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天津市教委。
(三)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财务公开事项包括财务制度公开、2024年度预算公开、2023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以及收费事项公开。
财务制度公开事项公开网址:https://cwc.tjtc.edu.cn/xngz.htm,公开方式为根据财务制度制定与修订情况随时公开。
收费事项公开事项主要包括: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公开网址为:https://cwc.tjtc.edu.cn/cwxxgk/sfgs.htm,公开方式为每年根据收费情况随时更新公示内容。
预算公开事项主要包括:单位预算情况说明、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项目支出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网址为:https://xxgk.tjtc.edu.cn/cwzc/cwzcglzd.htm,公开方式为根据市教委统一部署时间进行公开。
决算公开事项主要包括:单位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项目支出决算表。公开网址为:https://xxgk.tjtc.edu.cn/index/gkxx.htm,公开方式为根据市教委统一部署时间进行公开。
现行学校资产管理制度有《天津职业大学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试行)》《天津职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天津职业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天津职业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和《天津职业大学接受捐赠类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上述学校资产管理制度在天津职业大学国资处网站规章制度专栏下进行信息公开,网址如下:http://sbc.tjtc.edu.cn/list.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018。
截至2024年8月31日,我校在账捐赠资产总计808台件套,资产总值共计5686.252127万元。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在天津职业大学资产综合管理系统进行校内公开,可登陆天津职业大学一站式服务大厅中“资产系统”模块进行查询。网址如下:天津职业大学一站式服务大厅http://ehall.tjtc.edu.cn/new/index.html。仪器设备等物资设备采购在网站向社会公开,具体网址如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ctbpsp.com/#/,天津市采购招标网http://tianjin.chinabidding.cc/,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天津职业大学小额采购信息化竞价平台https://xecg.tjtc.edu.cn/。
(四)人事师资信息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市人社局市教委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不断完善教师职务聘任改革,结合职业教育类型特征和学校发展实际,学校出台了《天津职业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条件(2022修订)》《天津职业大学思政教师职务聘任条件(2022修订)》《天津职业大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务聘任条件(2022修订)》和《天津职业大学实验技术系列职务聘任条件(2022修订)》4个文件。
学校职称报名、资格审核、评聘、“双师型”教师认定等工作的通知及要求等均会在校内办公网发布,评审过程严格按照“四公开”(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和“双公示”(单位推荐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公示)要求进行。
绩效工资的管理与实施相关文件均已在校内办公网公开。
教师数量及结构信息在外网进行公开。
(五)教学质量信息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在每学年的各个就业时期,积极收集国家及天津市相关部门出台的有关就业政策与活动,及时通过学校就业信息网站予以转发,同时辅以学校就业指导课程、校级就业工作会议、相关联络社群、官方微信公众号、系统平台信息推送及大屏幕展示等多项措施,对相关毕业生进行信息推广与宣传普及,力求达到所有毕业生都能及时、准确了解掌握相关就业政策,帮助他们在生涯规划与求职择业的过程中,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每年10月份,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通过就业信息网,发布应届毕业生各学院专业规模及生源结构,并于年底前在学校官网、就业信息网公开发布当年毕业生就业率、就业流向等统计信息以及就业相关报告。
将于年底前完成本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与发布工作,并于发布后一个月内将报告电子版和网址链接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六)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设立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定期对信息公开活动进行检查和评估。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强化工作作风建设。将学生教育管理的重点工作、涉及学生利益的事项及时向师生公开,2023-2024学年学工部发布文件81份,通过学工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15条,涵盖学生思想引导、资助、安全教育等方面,确保在校师生能及时掌握最新的学生工作动态。
制定并优化信息公开体系,明确信息公开的流程、责任与义务。学工部网站专栏公布各级各类学生评优评审结果、困难生资助、各类资金发放结果等信息,同时通过学工部微信平台、校内电子大屏幕等途径进行公示。
利用学校办公网、学工部网站、学校LED屏幕作为主要发布平台,结合社交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范围。及时发布各类学生工作信息,便于学生和教职工查询。
设立信息公开栏,张贴各类通知、公告,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通过公开宣传、定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的信息发布途径,努力确保每位师生都能接收到学生思政教育、评奖评优、奖励资助金发放公示、征兵工作、安全教育等信息。
发布各类学生工作的通知、公告,例如奖学金评定、活动安排等。公开学生工作数据,如学生人数、社团数量等。发布与学生相关的政策文件,如学生管理规定、住宿规定等。
通过定期的信息公开活动,提升学生和教职工对学工部工作的认知程度。及时回应学生和教职工的疑问,解答疑惑。收集并反馈学生和教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通过不断优化信息公开流程,不仅使师生全面了解学生工作的政策依据、流程和条件,增强了师生对学校学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还确保了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从而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在未来的工作中,我校将继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增强公信力;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持续优化信息公开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为学生和教职工提供更全面的信息查询服务;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协作,共同推进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
(七)学风建设信息
根据《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5号文件)的要求,学校修订印发了《天津职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津职大〔2020〕121号),成立了第二届学术委员会,保障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天津职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2023-2024学年继续在科研产业处网站信息公开。
学校所属校办企业已经于2020年完成注销工作,2023-2024学年继续不涉及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公开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管理、树立良好的学术规范,学校印发《天津职业大学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津职大〔2020〕119号),引导全校师生树立正确的科学与学术研究道德观,繁荣学校科技与学术研究,保护知识产权、科研和学术成果不受到侵犯。科研产业处作为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受理违反学术规范行为的举报。《天津职业大学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等学术规范相关制度2023-2024学年继续在科研产业处网站信息公开。
学校根据《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的相关内容开展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工作,科研产业处作为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公开受理相关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
按照《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和《天津市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津教委办〔2014〕50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制定《天津职业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津职大〔2020〕120号),进一步推动我校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弘扬“育德育能、力实力新”的校训精神,增强学术诚信和学术自律意识,正确引导学术规范行为,促进学术繁荣。科研产业处是学术不端行为的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单位、个人对学校人员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天津职业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为实施细则》等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相关制度2023-2024学年继续在科研产业处网站信息公开。
下一步,科研产业处将进一步对照《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全面梳理每学年的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继续加强相关公开信息的数据真实性和有效性把关,提升信息公开的信度效度,坚持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工作职责,持续提升信息公开的服务质量。
(八)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认真学习《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等文件,加强部门工作的监督管理和纪检监察,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在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方面。严格按照《天津职业大学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津职大〔2017〕117号)要求,做好出国(境)的申报及审批、经费及支出管理等。今年已派出2个校级领导干部参加的团组,共计2人次,其中一个团组校领导代表哈萨克斯坦鲁班工坊(东哈萨克斯坦技术大学)中方院校代表赴哈萨克斯坦东哈萨克斯坦技术大学为哈萨克斯坦总统托卡耶夫考察哈萨克斯坦鲁班工坊(东哈萨克斯坦技术大学)做讲解,并与东哈萨克斯坦技术大学商讨哈萨克斯坦鲁班工坊(东哈萨克斯坦技术大学)二期建设事宜。在“上海合作组织阿斯塔纳峰会”期间,另一个团组校领导赴哈萨克斯坦与欧亚国立大学签署共建《哈萨克斯坦鲁班工坊合作备忘录》,并向教育部部长怀进鹏汇报第二家哈萨克斯坦鲁班工坊建设情况。
在中外合作办学情况方面。今年无中外合作办学情况。
在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方面。今年我校未制定新的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今年我校无来华学历留学生。
(九)其他
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以文件或通知形式在办公系统或相关职能部门网站公布。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市委巡视办在指定媒体统一向社会公众公开,学校以印发文件等形式在校内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公布的《信息公开指南》涵盖校务公开信息程序、公开形式及受理部门联系方式等信息。2023-2024学年我校未接受到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23-2024学年,校内外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关注度更高,尤其在招生就业、财务、职称聘任、奖助学金发放等方面更加侧重。学校深入落实《公开事项清单》制度,各部门协同配合,公开信息及时性更强,公开渠道和方式更加信息化、多样化,此项工作质量提升得到了师生和社会各界的认可,收获满意评价。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受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3-2024学年,我校未收到因学校信息公开而发生的举报或投诉。
六、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依法治校,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教办函〔2014〕23号)有关规定,制定了《天津职业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内容、主要形式和程序、监督等,并进一步完善了《天津职业大学信息公开公开目录》。与此同时,对学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美化升级、信息公开模块更加明确。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主要有:学校信息公开网站的推广、使用有不足,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
整改措施:一是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更新,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组织开展专项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